文/王晶律师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
湖北省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主要集中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其管辖的依据为2009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调整湖北省有关中级人民法院专利纠纷案件地域管辖范围的批复》,根据该批复,上述三个中院的地域管辖范围如下: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汉江(包括潜江、天门、仙桃)、孝感市、黄石市、黄冈市、鄂州市、咸宁市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恩施地区
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襄樊市、随州市、十堰市
本文名称:《湖北省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的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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