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法》第八条对于描述什么是商标时用的是“标志”,但是理论界和学者观点多用“标记”,标志和标记虽然含义和读音相似,但是其是否具有真正的区别,还需要仔细研究。
作者: 王晶律师
版权和著作权的区别
在谈及版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时,更多的时候是没有区别,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七条更明确规定:本法所称著作权即版权,也就是说这里的著作权和版权意思一样。
作品的独创性如何认定
现行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①]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技术特征与设计特征有何区别和联系
当我们谈及技术特征的时候,更多的时候是指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而言,比如《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就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
商标代理人水平测试办法:一个形同虚设的存在?
最近,对于商标代理界来说,出了一件大事,这件大事就是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最近一口气通过了三个“办法”,这三个办法分别是《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人水平测试办法》、《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机构等级认定办法》和《中华商标协会推荐诉讼代理人办法》,三个办法施行日期均从2015年1月1日开始。
购物网站是否需要承担知识产权侵权责任
目前主流的购物网站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B2C型,一种是C2C型。
B2C是Business-to-Customer的缩写,即企业通过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新型的购物环境——网上商店,消费者通过网络在网上购物、在网上支付。这类网站以亚马逊、京东、天猫为代表。
对美国避风港原则的解析
《美国著作权法》512条(c)款规定:“
(C)依服务对象指令在系统和网络上存储信息
(1)一般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控制、管理的系统或网络中,或者由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为其提供的系统或网络中,依服务对象指令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j)款另有规定外,也不承担禁令责任或其他衡平法上的责任:
特殊的职务作品中的署名权可以单独行使吗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署名权是否可以转让
我国著作权法虽然历经数次修改,但是有关署名权内容的规定,却一直没变,自1991年沿用至今。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商标许可终止后,后发商誉如何分配?
无论是“红罐之争”还是“王老吉商标之争”,这两起案件背后都涉及到商标许可终止后,后发商誉的分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