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①]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分类: 实务
技术特征与设计特征有何区别和联系
当我们谈及技术特征的时候,更多的时候是指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而言,比如《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就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
商标代理人水平测试办法:一个形同虚设的存在?
最近,对于商标代理界来说,出了一件大事,这件大事就是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最近一口气通过了三个“办法”,这三个办法分别是《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人水平测试办法》、《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机构等级认定办法》和《中华商标协会推荐诉讼代理人办法》,三个办法施行日期均从2015年1月1日开始。
购物网站是否需要承担知识产权侵权责任
目前主流的购物网站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B2C型,一种是C2C型。
B2C是Business-to-Customer的缩写,即企业通过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新型的购物环境——网上商店,消费者通过网络在网上购物、在网上支付。这类网站以亚马逊、京东、天猫为代表。
对美国避风港原则的解析
《美国著作权法》512条(c)款规定:“
(C)依服务对象指令在系统和网络上存储信息
(1)一般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控制、管理的系统或网络中,或者由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为其提供的系统或网络中,依服务对象指令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j)款另有规定外,也不承担禁令责任或其他衡平法上的责任:
特殊的职务作品中的署名权可以单独行使吗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署名权是否可以转让
我国著作权法虽然历经数次修改,但是有关署名权内容的规定,却一直没变,自1991年沿用至今。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商标许可终止后,后发商誉如何分配?
无论是“红罐之争”还是“王老吉商标之争”,这两起案件背后都涉及到商标许可终止后,后发商誉的分配问题。
知名商品的特有装潢和其上的商标是否可分?
2014年12月19日,加多宝、王老吉的红罐外包装装潢权对诉案在广东高院一审宣判。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被判构成侵权,立即停止生产并销售与王老吉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相似或相同包装的产品;赔偿广药集团1.5亿元及维权费26万余元,该案也被称为中国“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
商业秘密之合理的保密措施如何认定
(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