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Y与拆迁办侵权纠纷二审代理词 文/王晶律师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 尊敬的审判长: 上诉人PSY与被上诉人南京市秦淮区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下面简称“拆迁办”)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我作为上诉人的代理人参加了开庭审理,现围绕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补充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 继续阅读PSY与拆迁办侵权纠纷二审代理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