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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奥尔公司商标行政再审一案评析
迪奥尔公司商标行政再审一案具体是指克里斯蒂昂迪奥尔香料公司(以下简称“迪奥尔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商标申请驳回再审行政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最高法行再26号。 继续阅读迪奥尔公司商标行政再审一案评析
什么是商标
我国现行《商标法》[①]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法视野里的标志和标记有什么区别
我国《商标法》第八条对于描述什么是商标时用的是“标志”,但是理论界和学者观点多用“标记”,标志和标记虽然含义和读音相似,但是其是否具有真正的区别,还需要仔细研究。
商标许可终止后,后发商誉如何分配?
无论是“红罐之争”还是“王老吉商标之争”,这两起案件背后都涉及到商标许可终止后,后发商誉的分配问题。
知名商品的特有装潢和其上的商标是否可分?
2014年12月19日,加多宝、王老吉的红罐外包装装潢权对诉案在广东高院一审宣判。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被判构成侵权,立即停止生产并销售与王老吉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相似或相同包装的产品;赔偿广药集团1.5亿元及维权费26万余元,该案也被称为中国“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
2015年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典型案例
目 录
1、安阳翔宇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崔学伟专利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
2、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北京海林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3、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张宏彬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2016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端论坛观点实录
2016年4月9日-10日,我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2016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端论坛。相比去年的论坛,今年的论坛规模更大,参与人数更多,官商学的知识产权大咖也更多,会务组织比去年好,但商业感觉也更浓厚,有些演讲沦为了企业广告秀,这一点跟去年相比确实有些遗憾,即便如此,还是收获满满,我也结合会务资料对本次活动的精彩论述做个总结,也可算是本人的参会心得。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
前言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1部分第1条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记权、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等。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无形动力,而知识产权保护则为创新提供了有利保障。虽然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但仍有部分企业缺乏对知识产权的基本了解,在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一定的误区,本手册重点对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做一个基本的介绍,以期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知识产权及其保护。
我对影视节目知识产权问题的一点看法
中国向来奉行拿来主义,尤其在知识产权领域更甚,一有好的创意、好的设计、好的作品,立马就被人模仿抄袭,被模仿者痛苦不已,抄袭者却能逍遥法外,曾经风靡全国的山寨国货就是例证。最近几年,政府显然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在重要场合表明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立场,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仅仅是个口号。影视节目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尤为突出,笔者认为这些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发生根源在于影视节目的制作方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不够,甚至缺乏基本的知识产权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