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及版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时,更多的时候是没有区别,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七条更明确规定:本法所称著作权即版权,也就是说这里的著作权和版权意思一样。
但是当翻开一些知识产权学者、专家的著作时,我们发现著作权和版权可能还真不是一回事。比如版权最早是和出版、印刷联系在一起的,有出版、印刷,才衍生出相应的权利。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就叫做《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其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的法》。
而著作权这个概念是从日本引进入中国的,而日本却又是抄的德国,但德国不叫著作权,而是叫作者权,这样一来,著作权实质上指的是作者权。
不难发现,当版权法在某些国家被称作著作权法的时候,这些国家实际上已经在侧重保护作者的权利,这与版权法一开始注重保护经济权利形成了对比,反应了对作者权利的尊重。
但是随着摄影技术、录音技术的发展,表演者渐渐成为了著作权法中很重要的主体时,而表演者本身却不能称为作者,这个时候用作者权法已经很难容纳这一新的法律主体。而相反,使用“版权”概念的国家,则感到了便利,因为版权本身也有复制权的意味,对于摄影、录音而言不过是一种新的复制方式而已。
在新中国成立后所颁布的法律文件中,有时使用版权,有时则使用著作权的概念。由此可以看出,在我国,著作权和版权含义是一样的,但是当著作权特指作者时,则含义有所区别,但无论是版权还是著作权,其保护的都是作品本身,不过是殊途同归而已。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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